第九届“岚皋新闻作品奖”评选共收到参评报刊作品类87件、电视类44件、新媒体类26件。按照《第九届“岚皋新闻作品奖”评选细则》(岚宣发〔2023〕16号)文件有关规定,通过审查、初评、定评,65件作品入选第九届“岚皋新闻作品奖”),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县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李倩,电话:2529091,15771857829。
中共岚皋县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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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岚皋新闻作品奖”定评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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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岚皋新闻作品奖”定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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