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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检察院连续四年荣获“先进检察院”称号
时间:2016-03-07  来源: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陈宏佑 

在3月4日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岚皋县检察院被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称号,这是该院连续四年获此殊荣。

2015年,该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认真履行职责,检察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先后被市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张树峰同志被县委树立为“四有新人”、“十佳先进典型”,打造的“民生检察”品牌工作经验被市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转发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被省检察院、省委政法委和最高检察院转发,安康日报、陕西日报、人民日报先后对岚皋民生检察工作进行了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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