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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四风”清廉过节
时间:2015-09-23  来源:原创  作者:刘松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中秋、国庆将至,可以看到,无论是大街还是小巷里的商铺都纷纷打起了“节日牌”:花样层出的礼品、包装精美的好烟好酒、美味珍馐一应俱全,让人眼花缭乱。而这时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就开始暗自欣喜,觉得到了给领导干部送红包、礼品拉近距离的大好时候了;同样,一些“意志不坚定”的领导干部也开始欢腾了,想着这期待已久的“肥肉”终于要到嘴了,坐等“礼品、钱财上门”。有这些想法的人们,尤其是党员干部,还记得自己在作风建设月活动中学的那些金科玉律吗,还记得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的铮铮誓言吗,还记得那一个个无视纪律存在,我行我素,最终锒铛入狱的鲜活教训吗?节日,是检验反对“四风”成效的一面镜子。杜绝“四风”,践行“风清气正”要从节日做起。

清廉过节需要自觉自律,身体力行。唐代诗人吴叔达曾说:“立志言为本,修身行乃先”。很多走上不归之路的贪腐干部都是从思想觉悟的滑坡开始的。如,一些官员第一次收到贿金时,吓得出了身冷汗,总觉得心不安,晚上连觉都睡不着,可是收了几次后也没见出事,于是就放松警惕,收的数目越来越多,胆子越来越大,直到手铐脚镣上身时才幡然醒悟。因此,党员干部只有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腐之害,牢记肩负的责任,管好自己的手不拿不要,管好自己的腿不跑不送,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收物敛财,方能做好表率,起好示范,树好标杆,还节日一片廉洁。

当然,不正之风都具有顽固性,铲除“节日腐败”,不可能单靠个人自律就能毕其功于一役。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制度约束和广泛监督。一些规范廉洁过节的条文在大会上、文件上说得千般好,没有硬性制度监督落实就会变成一场空。前不久安康市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起“四风”和腐败案件进行通报,就对正风肃纪起到了示范和震慑作用,让那些抱有“我在山坳坳里躲着腐败,你在上面想破脑袋也查不到”的侥幸心理的人闻风丧胆。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当地实情,根据腐败多发领域、易发区域的性质、特点制定长效监管机制,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充分发挥网络、群众、媒体的监督作用,开通网络受理平台,增设群众举报信箱和来访揭发检举室,及时受理举报案件,并对铺张浪费的典型和严重违纪的行为通过电视、网站、报纸进行曝光,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让腐败无处遁形。

“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利剑高悬。”只有广大干部严于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出台硬性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广大群众、网民、媒体积极监督,敢于揭发、及时检举、曝光丑恶行径,就能迎来一个清正廉洁、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助推社会风气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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