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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把工作做在群众的心坎上
时间:2015-08-24  来源:检察院  作者:吕贵民,曹玉,余世主 

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海东(左二)深入基层调研王庆存/摄

为提高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水平,全面引领和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今年以来,岚皋县检察院在高检院部署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省检察院开展的“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专项活动中,响亮提出了打造岚皋“民生检察”品牌口号,全面落实服务和保障民生各项措施,各项检察工作呈现了朝气蓬勃的发展新局面。

  建机制,梳渠道 服务群众“零距离”

2015年,岚皋县检察院探索开展三级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进一步壮大了获取社情民意的“神经末梢”。他们以民生检务大厅为一级网格,将控告申诉接待(举报中心)、民生服务热线、民事行政检察、行贿档案查询、案件管理、律师接待等业务部门集中在一楼民生检务大厅办公,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避免了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以片区民生检察联络站为二级网格,在人口密集的城关、民主、南宫山、佐龙4个中心镇,成立4个片区民生检察联络站,由班子成员任站长,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联络站成员,就地开展对重大民生项目的检察监督,迅速回应群众诉求、快速化解处理矛盾纠纷。以民生检察联络员为三级网格,在全县136个行政村(社区),各聘请1名民生检察联络员,协助片区检察联络站宣传检察工作职能、收集各类信息,妥善解决了检察院警力不足、干警深入基层时间有限的问题。对上述三级网格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通过整合资源,由网格内相关部门联动协调解决,确保依法快速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一年来,岚皋县检察院通过三级网格,共收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12件、意见建议105条,举办检察职能和法制宣传讲座26场次,开展重大民生项目检察监督24件,化解民生事务纠纷20件31次。

  抓办案,促公正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岚皋县检察院在积极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件的同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对危害民生、侵害民利的职务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尽力为群众伸张正义,维护群众权益。  2012年,县廉租办在城关镇城关村征地20.3亩用于建设廉租房,因征地补偿情况长期未向群众公开,引发19户村民集体上访。岚皋县检察院得知情况后,主动指派办案组深入调查。通过比对双方协议,核实实际到户和征收面积,一举查清了村支书熊某等9人采取修改替换征地价格、隐瞒征地面积等手段,侵吞村民征地补偿款2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将主犯熊某绳之以法。为19户上访村民追回卖地款15.8万元。摄于法律的强大压力,涉案人员张某等6人主动投案自首,民愤民怨得到及时化解。  近两年来,岚皋县检察院共查处侵占村民征地补偿、移民拆迁、农合医疗报销、养老保险等群众权益案件6件13人,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家住民主镇柞溪村高寒山区的罗先贵,全部家产仅值几百元,晚上睡的是木板床,窗户无遮拦,腿上生疮流脓也无钱医治。然而,就是这样一位鳏寡孤独的弱智老人,政府历年给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粮食直补、五保补助等大多被村会计周某据为已有。2013年以来,岚皋县检察院查处的类似干部侵占群众扶贫救济、退耕还林、粮食直补案件8件16人,为弱势群体追回资金80万余元。  曾几何时,“毒豆芽”在市场泛滥,岚皋人民深受其害,这引起了岚皋县检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检察干警通过调查了解,发现“毒豆芽”的罪魁祸首“无根素”、“除根剂”(化学成分为6-苄基腺嘌呤)等添加济来源于安康城区。因汉滨区质监局在豆芽生产监管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辖区内朱某、廖某等6户豆芽生产小作坊,在豆芽生产中长期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导致“毒豆芽”流入市场,对人民群众健康带来安全隐患,其中朱某、廖某等6户11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在安康市检察院的支持下,岚皋检察院以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查处了原汉滨区质监局副局长向某及技术监督股干部陈某、梁某。2013年以来的三年间,岚皋县检察院共查处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失职渎职案件6件8人,有力地保障了公共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权益。

  拓职能,强监督 促进行政部门执法规范

截至2014年5月,岚皋因建房规划审批未能如期进行,岚皋县城规划区内出现了未批先建的问题,妨碍了县城整体规划,影响了市容。岚皋县检察院经过全面走访调查后,及时向县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并全程督促城建部门进行整改。县政府及时完成了县城规划,确定时间表,定期研究处理审批事项。城建部门对应建该建的补办了手续,对不该建的,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了严肃处理。通过专项监督,符合建房规划要求的居民如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  岚皋位于汉江南岸,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主要水源涵养地。近几年,随着陕南避灾移民搬迁项目的推进和人口城镇化发展,住房建设日益增多,域内岚河、大道河、洞河、滔河沙石乱采滥挖现象死灰复燃,河水变浊,河道坑坑凹凹,影响沿河两岸居民生活质量,对汛期排洪也造成了障碍。境内南宫湖、安康库区水面网箱养鱼日益增多,影响水质。四大河流抬网、粘网泛滥,导致渔业资源枯竭,严重影响自然生态。岚皋县检察院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支持和监督水政监察部门进行全面整顿。   2014年以来,岚皋县检察院对土管、城建、项目资金管理、森林资源管护、计划生育等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预防调查,查处违法案件2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11件,促进了全县行政执法的规范,为营造良好的人文和自然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察民情,解民忧 努力为群众办实事

房客胡某和房主包某同居一层楼,双方因琐事发生纠纷,进而发生争吵和斗殴,胡某一拳打向包某,致包某鼻梁粉碎性骨折。案件移送岚皋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岚皋检察院为了更好地消除矛盾,促成邻里和谐,决定作刑事和解。但胡某言行嚣张,包某不予谅解。承办检察官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胡某愿意赔礼道歉,赔偿包某损失,包某亦表示谅解,双方和好如初。吴二和吴大是亲兄弟,两家同居一个院落,平时和睦相处,关系很好。吴大因妻子去世,子女在外务工,吴二妻子在生活上对其颇为照顾,引起吴二猜忌,产生怨恨。2013年8月的一天晚上,吴二乘夜深人静之机,潜入吴大卧室,用手死死掐住吴大的脖子,欲将吴大置于死地。因吴大奋力反抗并大声呼救,杀人未遂。在审查起诉期间,岚皋县检察院认为吴二与吴大系亲兄弟,吴二的犯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其双方的仇怨宜解不宜结。承办检察官遂从手足亲情和子女感情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耐心开导,最终解开了吴大的心结,化解了仇恨,兄弟俩最终握手言和。  近两年来,该院共促成类似刑事和解11件11人,既修复了家庭、亲朋、邻里关系,又为这些特殊人群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由他们创新推出的刑事和解“诊、听、引、化、访”五步工作法,目前已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  今年2月,未成年人庞某、涂某、李某因盗窃犯罪被移送起诉。岚皋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除对主犯庞某起诉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涂某、李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为了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二人,岚皋检察院在牵头组建帮教组织进行监管的同时,由承办检察官负责,一月一电话跟踪,随时掌握其思想和行为动态,悉心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及时提供技能培训信息,为其就业打好基础。  今年,岚皋检察院共对3件5人未成年人犯罪实施帮教,其中:返校学习1人、联系培训就业4人。  家住佐龙镇华兴村的78岁杨大娘逢人便念检察院的好。“要不是检察院,我这日子可没法过了!”原来,2010年其小儿子因杀兄被判刑,家中仅剩下她和两孙女。大孙女正上高中,小孙女仅4岁,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岚皋县检察院得知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联系镇村解决了她全家的最低生活保障,联系学校减免了其大孙女学费。像走亲戚一样,每年检察院的领导都要给杨大娘家送去救助金。像杨大娘一样,仅2013年以来,岚皋县检察院就对25名刑事被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 检察院陕西日报发稿《把工作做在群众的心坎上岚皋县检察院检察长胡海东说:“我们在专项活动中,坚持民生为本,心贴群众,情系民生,让检察工作找到了‘根’,寻到了‘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岚皋县委书记周康成感慨地说:“岚皋县检察院自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了解民意、关切民声,做到了心中有责、履职尽责,切实把工作做在了群众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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