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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医院药品零差率让利患者800余万元
时间:2015-11-09  来源:原创  作者:余兰涛,夏爽 

岚皋县医院自2012年在全市率先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医改启动以来,该县医院一直坚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根据实际制定了药物供应目录,基本药物占比达到53%,医生给患者开药时,只能从药品供应目录中选择,中标成本价格是多少就卖多少。三年来,县医院药品销售总金额5517.63万元,取消15%加成后让利患者827.64万元。同时,该医院还结合实际制定《控制医疗费用及药品耗材占比工作方案》等配套措施,将药品耗材占比与绩效工资挂钩,加大考核力度,使其业务呈现“一升三降”态势。“一升”,是指就医人次明显增加,门急诊人次同比增长47.1%,住院人次同比增长50.93%。“三降”,即药占比由46.42%下降至41.99%,门诊均次费用由190.24元下降至160.05元,住院均次费用由4456.89元下降至4216.58元。

据该医院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岚皋县医院将在巩固“药品零差率”销售所取得的成效基础上,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开展分级诊疗试点,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优化就医环境,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有效管控医疗费用,解决病人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不断提升患者就医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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