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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构建“三位一体”保障体系全面提升非公党建水平
时间:2015-11-09  来源:原创  作者:吴作华 

针对非公党建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运行不规范、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岚皋以强化组织建设为基础,通过加强经费保障,完善规章制度,实现了非公党建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

强化组织保障,筑牢工作基础。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实现有人管事。县委成立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确定为县委派出机构,挂靠县委组织部,核定编制3名,由组织部副部长兼任非公党工委书记,县工会、妇联、工商局、经贸局等9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非公党工委委员,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根据企业分布情况,在城关镇成立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综合委员会,确定一名专职非公党建组织员;在民主镇成立了非公企业党总支,配齐了书记、副书记和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为做好非公党建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二是领导层级包联,人人肩上有担子。坚持把县委领导、非公党工委委员、主管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建指导员和企业支部书记作为抓企业党建工作落实的关键责任人,形成了书记抓、抓书记,层层抓落实、人人有担子的工作格局。三是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提水平。建立由县委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县非公党工委牵头,县经贸局、工商联、税务、总工会、共青团、县妇联、统战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系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中讨论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强化经费保障,增强工作主动性和有效性。一是以奖代补、提高质量。按照“六有”标准对企业党组织的硬件设施进行检查验收,达标后,由县财政一次性以奖代补5000元,切实提高组建质量。二是定额补助、增添动力。根据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实绩,对活动开展正常规范、党员职工反映较好的党组织,县财政每年拨付2000-50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绩效考核、激发活力。制定非公企业党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建指导员绩效考核办法,县上根据年度考核和平时掌握情况兑现财政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各类财政补贴和补助,情节严重的,予以撤换。

强化制度保障,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建立企业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坚持把非公企业出资人、非公企业支部书记、企业党员和非公党建指导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制定印发《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提升非公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建立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岚皋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企业改革和经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企业党、工、团、妇组织需要党组织和董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公司法》规定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问题等主要议题纳入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密切了党组织与董事会的纽带关系,增强了党组织的地位。四是建立典型示范带动制度。注重用示范带动推动党建工作,坚持分类指导、重点帮扶的办法,扶持一些基础条件好的企业支部,使党支部成长为企业发展的政治核心,企业文化的政治向导,企业精神的集中体现,让企业老板在内心上认同、支持和肯定企业党支部的作用,为整体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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